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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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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一般困难补助

图文编辑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1-25

1.职工住院慰问费:

1.1对职工患病、工伤住院三天以上的职工基层工会安排一次性慰问。

1.2工伤(含各类比照工伤)住院一次性慰问费为300元。

1.3其它住院一次性慰问费为200元;

1.4春节期间(对公司)各类困难职工走访、慰问一次性慰问为160元。

2.职工工伤补助:

2.1重伤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00元。

2.2轻伤住院15天以上者一次性补助人民币600元,住院7---14天者一次性补助人民币400元。

3.职工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因病住院补助:

3.1 住院15天以上者,职工一次性补助300元,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补助240元。

3.2住院7---14天者,职工一次性补助240元,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补助160元。

3.3经医院确诊身患特重疾病的职工一次性补助800元。

4.死亡补助:

4.1职工本人工伤(比照工伤)死亡一次性补助1200元。

4.2职工本人非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800元。

4.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一次性补助400元。

4.4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因长期患慢性疾病又未住院,而造成生活困难者,由本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后报集团公司工会,将酌情给予补助,补助范围整为:200-600元/年。

注:享受补助均以工伤伤残证(安技部门证明)、职工住院疾病证明书、职工劳保待遇证、死亡证明书为依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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