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独立核算子公司工会:
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要求,持续推进平等协商,更好地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,现将集团、股份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(范本)印发给你们,各基层工会接通知后要结合实际,及时与本单位行政领导平等协商,依照程序代表本单位职工与行政共同完成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的续订与签订工作,并报集团公司工会备案。
应续订与签订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的单位如下:麦格纳动力总成(江西)有限公司、南昌齿轮有限责任公司、江铃控股有限公司、南昌江铃拖拉机有限公司、南昌江铃华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进出口有限公司、新电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、江西铃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汽车集团实业有限公司、江铃物业管理公司、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、翰昂汽车零部件(南昌)有限公司、江西五十铃发动机有限公司、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李尔内饰系统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集团特种专用车有限公司、江铃集团梅克朗汽车镜有限公司、南昌江铃集团实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、南昌友星电子电器有限公司、江铃保育院、南昌江铃鼎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、江西铃格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、南昌银轮热交换系统有限公司、南昌申宝汽车部件有限公司、南昌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有限公司、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。同时,上述单位的二级企业也应按要求完成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的续订与签订工作。
完成时间:1 月 29 日,联系人:袁星星 85237232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《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(范本)
2、《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》(范本)
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
2021 年 1 月 4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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